一季度全国10840人贪污贿赂被立案 含厅局级57人

2014-05-15 12:16:2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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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今年一季度57名厅官涉嫌贪腐落马

一季度全国10840人贪污贿赂被立案 含厅局级57人

第一季度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222件10840人,其中厅局级干部57人。

当日的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今年第一季度中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其他数据: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6759件,占立案总件数的82.2%;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661人(内有厅局级5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1%。

贪污贿赂

案件:8222件

人数:10840人

大案:6759件,占比82.2%

县处级以上:661人(含厅局级57人),占比6.1%

渎职侵权

案件:2245件

人数:3073人

重特大案件:1270件,占比56.6%

县处级以上:137人,占比4.5%,其中地厅级干部17人

认真组织查办省部级干部案件

此外,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45件3073人。重特大案件1270件,占立案总数的56.6%;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37人,占立案总数的4.5%,其中,地厅级干部17人。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分析说,从第一季度办案情况看,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措施不断强化,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突出,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与去年同比,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件数、人数分别上升24%和19.8%,其中,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数上升26.9%,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数上升46.9%。

而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件数、人数也分别同比上升10.2%和12.7%。其中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数上升69.1%,地厅级干部人数上升750.0%。

徐进辉介绍,下一步最高检反贪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强劲办案势头不减。深入推进重点查办行贿犯罪工作,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措施。

“我们还将坚持反贪总局带头办案,认真组织查办省部级干部案件,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徐进辉说。

一些官员把出逃作为最后底线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追逃追赃的法网逐步收紧。

日前,瑞士签署了一份关于实施银行间自动交换信息标准的宣言,在遥远的中国引起震动,人们纷纷猜测,这将对中国的反贪事业带来怎样的影响?有专家表示,公开银行账目震慑了中国试图转移资产的贪官,对我国惩治贪污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贪官外逃、境外追逃追赃一直是反腐败的热点话题。无论是高山、胡星、袁同顺等已经回国接受审判的贪官,还是蒋基芳、陈传柏、杨湘洪等依然逍遥法外的腐败分子,都曾经引起社会公众的极大好奇:他们是怎么逃出去的?抓回来为什么这样难?

“外逃不打无准备之仗。”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宁波滕头集团董事长傅企平说,“仓皇出逃的少,预先谋划的多,一些官员把出逃作为最后的底线,事先做好了资产转移、家属外迁、多本护照等准备工作。”事实上,由于经济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以及反腐败的持续高压态势,一些“问题官员”自觉即将暴露的时候,往往假借探亲、看病、休假等理由,一走了之,忽然失去联系,甚至还有些官员是在国外考察时突然失踪。“外逃官员往往涉及金融、财税、交通、国土等部门的经济岗位,涉案金额巨大,动辄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境外追逃是我国刑事司法中的一大难题,涉及国际法和外国法的许多问题,要求我们以开放和创新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和解决国际合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表示,我国境外追逃通常有四大路径,除了引渡之外,还有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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