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关入境国际邮件中查获巨型蟑螂 比常见蟑螂大3倍
2016-05-17 15:18:12 来源: 华西都市报
0浏览 评论0条
据华西都市报5月16日消息,5月16日,成都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关员在邮包查验现场查获了一批活体昆虫,随包裹同时邮寄的说明书上注明了这批昆虫为蟑螂。
5月16日,成都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关员在邮包查验现场查获了一批活体昆虫。
机检异常,德国活体昆虫入境
5月16日上午,当成都海关驻邮局办事处邮检现场对当日的国际邮件进行常规机查验时,发现一个包裹的机检图像异常。开箱查验后,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据海关检察人员讲,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包裹内为—批不明黑色、褐色活体昆虫,并且被分装在四个仿生态塑料容器中。
随后,成都海关邮办处对该邮包反映的收发件人,物流等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经查验,该包裹由德国始发,经邮政平邮挂号的方式辗转入境成都。
巨型昆虫首次入川,所属科目还有待查验
查获的活体昆虫。
据记者了解,这批昆虫体型看起来较国内常见的蟑螂大出3倍,并且分别装在四个仿生态的塑料容器中,容器周围还专门留有小孔,做空气流通之用。事实上,成都海关从邮局处查获的外来物种并非首次,早前亦有查获活体蚂蚁,红蜘蛛等。只是该次截获的昆虫种类属首次入关。记者从成都海关处获悉,“目前对于这批邮包的后续处理将由相关专业人员鉴定。究竟其是否确为蟑螂,具体是什么种类,是否携带病原体还需进一步检验。”
特别提醒:邮递禁止进境的动植物需向海关申报
由于外来动植物入侵,将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及生物多样性,对环境、经济、健康和社会问题造成巨大的损失,严重影响到人类的生活。
因此,成都海关也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相关规定,对于邮递国家禁止进境名录以外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需如实向海关申报,未经检疫不得运递。同时,对于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法》等法律保护或属于我国已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均需提交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
华西都市报 王思语
[责任编辑:黄如萍]
相关阅读
- (2014-08-23)全裸男子冲安检跑进成都地铁站 行人淡定路过
- (2014-08-31)猴子被关成都货车底部 市民猜测将成“盘中餐”(图)
- (2014-09-17)成都首批10条定制公交线路出炉 开始“招客”
- (2014-09-17)成都一非法屠宰生猪窝点被端 17头猪被暂扣
- (2014-09-17)成都100强企业名单公布 收入过百亿企业达2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