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收现金市民投诉 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拒收现金
2021-12-01 10:30:47 来源: 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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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还是支付宝?”在购物的时候,这句话已经成了商家的口头禅。出门在外,随处可见的二维码,处处可用的移动支付,只要一部手机就可以“走天下”。随着非现金支付的迅速发展,有的商家会拒收现金。根据规定,这是不允许的。
拒收现金市民投诉
日前,市民谢先生在蚶江镇莲塘村某超市购买了一瓶绿茶,因商家绝收现金,被他投诉到了市12345。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被投诉超市进行调查。经查,谢先生购买的绿茶价款3.5元,其中有2.1元为纸币,因此商家拒收。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不得再出现类似情况,经营者表示同意。
无独有偶,市民尤先生也碰到类似问题。据尤先生介绍,他在市区某卫生院住院时,医院规定只能使用现金,给市民带来不便。经投诉后,卫生院向尤先生表示道歉,并已经落实整改,后期住院病人可以选择现金缴费,方便病人就医。
那么,现实生活中现金支付能否畅通?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在玉湖果蔬批发市场,每一个摊位都在醒目的地方贴了二维码。“微信到账15元……”“支付宝到账12元……”移动支付的提示声此起彼伏。附近一卖猪肉的摊主告诉记者,如今大部分人都用手机支付,只有部分老人会用现金支付,但不管顾客用什么方式支付,对商户来说都欢迎。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商场、便利店、零食店等零售店,得到的反馈都是现金或移动支付都能付款。
任何人不得拒收现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针对商家“拒收现金”的行为,业内人士表示,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利选择任何一种结算方式进行结账。(记者郑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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