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检察院:深耕司法服务领域 健全生态修复机制

2022-01-06 13:37:25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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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的养殖场真的是又脏又臭,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如今可好啦,检察机关发了检察建议后,我们的水就清了!”坝头溪边的居民们喜笑颜开地说。

近年来,泉港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持续完善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在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方面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推开“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深耕司法服务领域 强化两法衔接机制

该院在办理钟某恩、钟某洋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中,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其二人行为可能涉嫌犯罪,遂向行政机关了解相关情况,积极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并准确适用法律,督促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利用“捕诉一体”检察办案模式,就证据固定和保全、检验鉴定等方面引导侦查取证,把前期立案监督与后续侦查活动监督相结合,密切关注案件诉讼进展情况,实现案件诉讼过程“一条龙”跟踪。

此外,该院通过“河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沟通协作实现“无阻碍”,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案件信息的推送、沟通、交换上实现“无延迟”,在法律适用、案件移送、证据收集审查等问题的认识上实现“无分歧”。

坚持打击与修复并举

健全生态修复机制

该院在办理出某滥伐林木一案中,对其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全市率先提出赔偿森林生态系统损失费用的诉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出某家属及时代其缴纳损害赔偿金70余万元,该费用缴至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用账户,用于生态修复。

联合多部门设立森林生态损害赔偿修复基地,以补植复绿的形式让当事人承担与刑事责任相适应的修复义务。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既有力惩治违法犯罪,又修复受损生态并以“补植复绿”为切入点从涉林案件逐步拓展到水流、土地等领域,探索“放流增殖”“废矿改造”等形式多样的生态司法修复工作。

用心凝聚多方共识

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涉及方方面面,不是仅靠检察一家就能解决的。通过检察长与河长、林长的持续跟进,深化联动监督机制,专项整治渐成常态,联动作战深入拓展,使协同治理提质增效。

结合涉水涉林违法犯罪的发案态势以及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针对护水治林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小专项联合打击”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巡河和涉林执法活动专项监督30余次,共发出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6件,督促拆除污染流域水环境的规模化养殖场6家,清栏家禽8.5万羽、生猪1000多头,促成有关部门作出查封扣押、责令停产停业等涉林行政处罚5件,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销号”,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护林治水管护中难点问题。

未来,该院将继续以公益诉讼助力美好生活,以检察履职促进社会治理,以法治担当绘就一幅泉港诗意画卷。(□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王小华 傅萍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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