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如何办理医疗服务资质?

2021-12-30 16:22:42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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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 如何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柯先生问:我市在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有什么规定和政策?

泉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答:根据相关规定,新建城区和住宅区应满足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设置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时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养老机构

如何办理医疗服务资质

吴女士问:我是一家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如何申请办理医疗服务资质?

泉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答: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规定,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经公示、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养老机构申请设立三级医疗机构的,应当向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申办人收到《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施海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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