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美国人在台湾的案件,从头到尾都“不能理解”

2016-06-17 16:37:47 来源: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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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李玛翰

事件爆发后,连法官都表示“不能理解”。报道称,法院其实已对李玛翰做出“人道考量”,由于只有居留权,外籍人士刑满后会被驱逐出境,但法院看在“李玛翰来台已10多年,且已有妻小,所以特别宽容,未宣告刑满后驱逐出境”。

同时,法官表示,李玛翰所犯的私运管制物品罪和制造二级毒品罪均是重罪,但考虑到其仅供自己使用,才仅判4年。

其次,为何犯人出庭竟可以私藏利器?

事发的彰化地方法院表示,法院有新、旧两扇安检门,旧门敏感度低,李玛翰穿过旧门时,虽然灯亮了,但没有报警声;同时,法院称李玛翰将剪刀包藏在一本杂志内,法警亦未生疑和阻拦。

最后,李玛翰来台15年之久,到底是否知道大麻属于违禁品?对此,台媒报道称,“来台16年中文不灵光,这位老外走不出异乡人的孤独”,措辞十分浪漫。

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每日邮报报道下方的评论,竟有人责怪台湾量刑太重,要求大麻合法化。

——大麻应该被合法

——反正我这个州是合法的

什么倒退的地方抽口大麻竟然判4年!安息吧。

当然,也有人问了:

他有200株大麻植物,195株干大麻和10株罂粟,你跟我说他全自用?!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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