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落马官员出狱后担任国企高管违反《公司法》

2017-08-18 15:24:01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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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16年前因犯受贿罪入狱,假释后重新参加工作,一路在国企或下属企业步步高升,官至副总经理,今年再次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事儿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却实实在在发生了……

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国有控股企业安徽省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农服”)副总经理殷光立于2017年7月底被安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殷光立此番被逮捕系“二进宫”:2001年5月,因在安徽阜南县委书记任上犯受贿罪,殷光立被阜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二进宫落马官员出狱后 还能当国企高管?

官员因犯罪入狱,出狱后还能进入国企并担任高管吗?这合法合规吗?

最近,殷光立“二进宫”一事引起了网友和媒体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质疑。

出狱后进入国企系统官至副总经理

第一阶段:因受贿获刑

因为是2000年前后发生的事儿,估计很多人记忆已经模糊,当年殷光立被查还是一起震动全国的腐败窝案。

2000年起,以安徽省原副省长、阜阳市委原书记王怀忠为代表的腐败窝案爆发,王怀忠被判处死刑。在这前后,阜阳先后两任市长落马,皖北地区有包括殷光立在内的18名县(市、区)委书记被查,阜阳全市800余名干部涉案。

2001年5月,殷光立因在干部调配工作中收受下属现金、存折共计133888元,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第二阶段:假释出狱

新华社2006年6月还出版了《一手遮天:18名县委书记垮掉的警示》,文中还详细记录了殷光立从一名干部堕落到腐败分子的历程。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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