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大盗掘古墓案:38名盗贼8年流窜作案36起

2016-09-21 13:16:2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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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日报9月21日报道,38名盗墓贼8年间流窜辽宁本溪、辽阳、朝阳等地疯狂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36起,最终难逃法网。近日,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吴安杰为首的38名被告人犯盗掘古墓葬罪、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

此案是继辽宁朝阳姚玉忠团伙盗墓系列案后,辽宁省宣判的又一起特大盗墓案。其中第一被告人吴安杰今年48岁,绰号“三喜子”,辽阳人,曾有盗窃罪前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秋季的一天,吴安杰伙同何洲等人来到本溪满族自治县某村村南坡谢家坟,采用钎子探、铁锹挖等手段盗掘墓葬两处,挖出金耳环一对、朝珠几十颗。经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鉴定,该墓葬为清代墓葬,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盗掘导致墓葬遭到严重破坏,有关历史文化信息丢失。

盗墓工具,网络配图

2014年11月,被告人兰军两次伙同他人,在辽阳下辖灯塔市某村烈士纪念碑左前方200米处、某村东南500米处用金属探测仪探测遗址并盗掘,共挖出铜钱514斤、破碎罐子两个。经鉴定,两处地点均为辽代至清代遗址,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盗掘使遗址遭到严重破坏,有关历史文化信息丢失。

判决书显示,吴安杰团伙在2006年至2014年间,共计作案36起,盗掘的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大多是清代的,且大多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其中,2006年、2007年连续盗挖的辽阳某村一处遗址,系辽金元时期瓷窑,原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法院认为,吴安杰、何洲等38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古文化遗址,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为此,判处吴安杰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何洲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1.5万元。另外36人也均获刑并处罚金。

(记者 韩宇 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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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祖师爷”姚玉忠被判死缓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今年4月14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主犯姚玉忠等人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被盗墓圈内称为“祖师爷”的头号主犯姚玉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处多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决追缴涉案文物32件,其中一级文物16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4件及一般文物8件。判决没收非法出土文物77件,包括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17件、三级文物53件、一般文物3件。

辽宁省朝阳市中院,主犯姚玉忠被押送进法庭

至此,朝阳中院审理的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案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组织、领导、指挥实施盗掘行为并控制所窃取文物的主犯全部一审判刑。

头号主犯姚玉忠一人犯数罪,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审理认为,在盗掘古墓葬过程中,犯罪团伙实行资金提供、设备投入、勘探古墓、盗掘墓葬、销售分赃“一条龙”作业。被告人姚玉忠以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内文物为目的,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之规定,多次私自挖掘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以暴力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财物、国家级文物,行为构成抢劫罪;以牟利为目的,自行或帮助他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一人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是可与“埃及金字塔”相比的世界性发现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凌源市与建平县交界处,在此发现了距今约5500年前的大型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筑,将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是可与埃及金字塔、印度亨觉达罗古文明相比的世界性发现,该遗址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底,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区建控地带外周边现大批盗墓痕迹,多处古墓葬群、古文化遗址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珍贵文物被盗。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朝阳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展开侦查,并一举破获“公安部督办第一号”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红山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共225名,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2个,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其中一级文物248件,二级文物142件,三级文物262件,一般文物1411件。该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追缴被盗文物最多、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共判处有期徒刑51人,无期徒刑8人

2016年初,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该案其他主犯姚玉飞、王子朋等人进行宣判。历时一年两个月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朝阳中院一审审理尘埃落定,共判处有期徒刑51人,其中判处本罪最高刑无期徒刑8人。其他涉案人员将陆续由朝阳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宣判。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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